我們來聊一下那些嫁入大馬的新娘們,或者說那些其它的外國人, 你覺得他們過的幸福嗎? 這個問題通常我不會去問生活在自己母國的人,我為什麽這麽問 , 有原因, 說重點, 首先 大馬是個穆斯林國家, 宗教是以 穆斯林為主, 法律雖然是屬於英式 但也只是保護他們自己的公民, 當地華人享用的權利都沒有馬來人多, 所以更不要說如何保護外國人的權益了。
找工作, 生活在大馬的外籍配偶找工作是個 挑戰, 我們持有的都以被称为亲属持长期旅游准证(Long Term Social Visit Pass)的外配居留证在大马合法居留,该准证期限从1至5年不等,居留长短的决定权取决于内政部。
此居留证明文规定外配不可在马工作,除非可找到公司愿意聘请并为其申请工作准证,而此必须先获得其大马籍配偶的“批准函”。
我 認識的其它嫁入大馬的姑娘們通常都沒有找到工作, 最後都是自己開店做生意 ,我自己也有應試過一家美國公司 為自己覺得我的英文還是okey 的但最後還是失敗了, 還有我 認識就是教英文的外國人 他們雖然拿著配偶簽證 但是學校會給他們一個工作准證,而且這些學校能給出的工作准證其實也是有限制人數的, 這是我後來問過我的一個老師才知道的, 這樣他們才可以合法 居留並可以賺錢養家, 所以工作准證不是普通的公司可以給的 ,要符合資格的 。
此外,即使他们可顺利就职,并选择缴纳公积金(EPF),但在现有条例下,他们并不可如同国人一般,可自由挪用公积金第二户头里的金额缴付头期房贷、做医疗费用或教育用途,甚至是待他们退休后,想要取出公积金内的储蓄,也会面对问题
一切仰赖配偶,外籍配偶无法在配偶缺席的情况下,独自申请开办银行储蓄户头;同时,他们也无法申请信用卡,甚至连申办普通的提款卡,也会面对被刁难的可能性。包括去醫院就診等辦理其它業務時都是需要配偶陪同 才可以辦理,
在這樣的情況下 假如兩人的感情不好破裂 或者跟對方家人相處不好 ,甚至家暴事件想要離婚,這些外籍配偶也就會失去個人的財務保障,同时也无法在经济独立的情况下抚养孩子,等同于自动失去孩子的抚养权。其實我覺得 就像是限制了自己的人生自由一樣, 只不過你的自由是要經過你的另一半允許,
可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也就是PR?也就是紅卡,這個 永久居留真的不是那麼容易拿到的 , 很多生活在大馬的新娘大半輩子了孩子都長大了 還是沒有一張永久居留證, 只是有了這張重要的紙 外籍配偶才可以工作, 自由的管理財務,擁有財產等, 其實紅卡也是可以辦理,只不過要求苛刻, 給外嫁來的新娘的要求就是要有孩子 並且在此居住10年以上才有希望拿到,而且也要看當事人想拿到紅卡的意願有多強烈。
其實說白了外籍女士在大馬並不被尊中 以及公平對待,所以才導致有很多外籍配偶 跟配偶吵架離婚最後離開大馬,要麼就是找一個經濟條件相當好的, 至少可以讓對方在用錢的方面 不用擔心。
當然我也有聽過這樣的一個解釋 說是穆斯林政府不希望其它種族的人口大於 馬來人也就是信仰穆斯林的人口,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對外政策.
但不管政策如何变化, 如果你想跟一个人在一起那么这些政策其实也都不是什么太大事, 毕竟 你嫁入哪一个 国家 包括自己的母国 都不能跟你保证说 你们的婚姻一定能 地久天长, 我们人活着还是不要为了还没发生的事而去自寻烦恼吧。
最后我的 總結是 幸福不幸福我不知道, 我 想在她們選擇嫁入大馬之前她們也一定了解過我講的 這些問題,至少能說明她們都是很有勇氣的, 最後真心的祝福這些嫁入大馬的外籍人士,也特別希望馬來西亞政府 可以調整政策讓她們得到公平對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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